沂水集体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作者:临沂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0 08:00:32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那么专利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较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较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二、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类型:近现代世界各国专利制度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过去的德国专利制度为代表的中心限定模式。即:只保护独权,不保护从权。第二种类型是以英美专利制度为代表的周边限定模式。即:既保护独权,又保护从权。第三种类型,称为折衷解释。通常称为折衷解释原则。它的专利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实质内容决定,而不是完全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文字描述。我国自从1985年建立专利制度开始,就一直采用折衷解释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相关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告诉您什么是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公司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朋友们想过吗?了解吗?本章注册公司就来给朋友们说说,如果朋友们有其他的意见,希望能够反馈给注册公司。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许多企业认为,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将一劳永逸。但事实上,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商标纠纷、被“三除名”、被侵权等诸多问题。因此,企业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稍有不慎,就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从而造成企业整体收入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对商标进行监控,及时了解商标动态,迅速采取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临沂商标注册后3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由他人申请撤销,让他人获得商标及其权利。
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时,应当及时变更商标信息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申请期间和商标注册后,允许他人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对注册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者请求宣告无效。商标委员会在一定期限内将商标注册情况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当事人应当注意不能忽视答辩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只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决定。商标权人不答复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可能根据对方的文字认定该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一直在增加。此时,企业应当注意对与本企业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产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或者申请与本企业商标容易混淆的商标,防止对方恶意抢注,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对方恶意,应及时抢注: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且错过异议期,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将很难提出异议。也就是说,使用的商标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只能放大缩小,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不得自行改变。有时注册人出于美观或其他原因更改商标字体,例如将粗体改为普通字体。这种微妙的变化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原来的后来变成简体字,这种变化太大了,是不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上方框、圆圈或线等小的改动是允许的。但是,如果变化较大,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可能构成注册商标的变化,甚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更严重的是,如果改变的外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似,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核准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照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
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往往由于不注意原始数据的保存而未能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从而导致商标权的丧失。此外,在对外登记过程中,一些国家的登记机关还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发生争议时,根据使用证据确认权利。因此,登记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更应重视使用证据的保全。
上一篇:沂南企业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下一篇:罗庄区个人商标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最新文章 News center
- 临沭个人专利申请与保护规范指南[ 2024-11-16 ]
- 罗庄区集体专利注册办理步骤详解[ 2024-11-15 ]
- 罗庄区集体专利注册办理流程指南[ 2024-11-14 ]
- 莒南企业专利注册原则:实践与注意事项[ 2024-11-13 ]
- 莒南企业专利注册原则:基础与核心原则[ 2024-11-12 ]
- 沂南商标变更代理的可靠性验证与案例分享[ 2024-11-11 ]